主題: 誰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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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t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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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imggy
關於肇事逃逸...我認為警方的說法沒有太大的問題...
我們探討法律...要先了解立法者的想法和目的...
請問...肇事後留在現場幹嘛???
不就是釐清目的和救助傷患嗎...
今天如果這兩個目的都能清楚明白的告訴警方...那留在現場幹嘛...
我留在現場...什麼事都不做(電話也不打)...有比較好嗎??

說真的...國道一堆交通事故看的就賭爛...
一堆廢物不會開車發生追撞...然後就擋在車道上....你他媽廢物不會移到路邊報案等警察來是嗎?
後面大塞車造成再度追撞要算誰的...用路人的時間延誤要算誰的...
就兩台破車追撞這點小事...也要警察處理
有行車紀錄器...絕對比阿SIR到現場還有用...
阿SIR不會觀落陰...他哪會知道你們是怎麼撞的
不過就是SOP把事情弄一弄...
幹...好像說太詳細了...

破壞現場.....
你離開了那你說的算還是沒離開說的算......
所以車禍警察到現場2方都先開妨礙交通罰單.....
要是車禍沒糾紛警察幹嘛畫線拍照才能移車直接2方叫去警察局聽他們說就好了...


舊 2023-03-20, 06:1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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