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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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屬於: 隨便, 想走的人走, 不想走算了, 固定站一邊成社會習慣, 設計上可補強.
但樓上說得很好, 其實有看過摔倒的, 那次沒事, 因為摔倒的人反應是抓旁邊大人, 而那個人有站穩.
白話文: 拉到學生/小孩 (或任何形式連同摔傷)... 就麻煩了.
當然, 邏輯很簡單, 跟奔走的人求償.
實際上執行就跟車禍問題一樣, 會不會很麻煩?
以台灣民間賴帳素質, 我覺得禁止比較好.
但, 可能會被批評, 而且這發生機率不夠高到造成多數人困擾.
所以不爽看的當作沒看到, 我自己會緊握扶手, 站穩踏踢, 不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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