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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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CVincent
你這個法律小天才,行行好告訴大家,
黑道聚餐是犯了那一條罪?
警方可以一網打盡依法逮捕?
馬總統最愛說的依法行政,你忘啦?
你又扯陳文治,他是誰?黑道為他聚餐嗎?
所以警方一網打盡?
有犯罪實證,依法行政,依法逮捕,很困難?
每次說不出道理就扯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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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覺得黑道聚餐沒犯罪,
警察去施壓餐廳業者沒道理,
才舉這例子好嗎?
時間線是
1 警方先認定是黑道。
2 警方收到聚餐情資。
3 警方施壓餐廳業者。
所以要逮捕當然是以警方之前認定是黑道為理由。
我又沒說是因聚餐而要逮捕,
而是說要「趁」聚餐去逮捕。
陳文治,他是誰? 自己不會 google 嗎?
不就是你在扯法院確定判決有罪之前不能羈押。
現在人被羈押,請問法院確定判決有罪了嗎?
自己搞不清楚什麼是羈押還愛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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