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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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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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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GCVincent 
				你這個法律小天才,一般人的常識是醬子的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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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即使被認為是犯罪嫌疑人,在法院確定判決有罪之前,都應被推定為無罪,此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明文保障被告的權利。 既然推定被告無罪,怎能將被告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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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禁見這麼常見的詞,你沒聽過? 
還是記者法律常識不足,亂用辭語? 
請問陳文治現在是法院確定判決有罪了嗎?
 https://bit.ly/3JCNvHF
	引用: 
	
	
		
			
				2023年2月24日 
「賴清德大將」前新北市副議長陳文治 驚爆涉貪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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