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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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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引用:
作者oversky.
委外經營當然可以審查。
就像大巨蛋,營運方不能都拿來開演唱會而不辦體育活動。
只有審查還算小意思,
遠雄可還被追加權利金。

廠商如果覺得權益被損,
可以像遠雄一樣走司法路徑求償。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966127
北市要求大巨蛋每年賽事48場 議員︰至少15%天數辦棒球活動

我絕對同意委外經營可以審查
廠商如果真的違反合約, 我舉雙手雙腳贊成把神請回去
所以桃園神社的委外廠商請三神來, 是違反了哪個法規, 我法盲不懂, 真心想知道

我GOOGLE也不太會用, 甚至找不到這個所謂"文化活動"的期限
這廠商每週在那辦活動, 這麼大的活動竟然沒有寫期限, 說結束就結束也太爛了吧?
舊 2023-03-13, 08:46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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