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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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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1
引用:
作者PM
委外經營是長約, 不是辦個活動就結束了
人家還在租用中, 市府想要修改營運相關規則插手廠商營運
一句活動即將結束, 趕著叫人把神請回去, 把人家經營的東西拆光光
只准我大媽祖繞境, 不准你外來神辦活動
連商業活動都還要先自我審查了不成?


委外經營當然可以審查。
就像大巨蛋,營運方不能都拿來開演唱會而不辦體育活動。
只有審查還算小意思,
遠雄可還被追加權利金。

廠商如果覺得權益被損,
可以像遠雄一樣走司法路徑求償。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966127
北市要求大巨蛋每年賽事48場 議員︰至少15%天數辦棒球活動
舊 2023-03-13, 06:57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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