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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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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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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W3940673
信的人可以去拜,不信的人可以把它當成歷史的見證,有必要轟出去嗎?


歷史的見證? 鄭文燦時期的廠商把天照大神遷進來的見證嗎?

如果隨便阿三就能把任何神明遷進國有設施, 那就需要一視同仁比照辦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7027675
引用:
桃園市忠烈祠暨神社文化園區去年迎來日本神祇「天照大神」供奉,遭質疑違背忠烈祠精神,市府則表示,待文化活動結束後,日本神祇將會由委外廠商送回,並研擬修正管理要點


重點是文化活動結束後, 需要返還原狀
這是最基本的民法規定
https://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72

你租屋要還給屋主也是需要返還原狀的, 那麼承租政府場地做生意是否也需要?
舊 2023-03-13, 03:3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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