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點倒是感觸很深。
曾有個交情快二十年的朋友剛好看到我手頭上有一筆錢進來,開口就是借三十萬。
借了快一年吧,我想想這樣實在不行,就打了通電話去要了回來。
錢收回來以後對方直接冷淡以對,交情也就這樣結束了。
但是還是把我一個幾千塊的攝影器材給A走不還了。
記得對方也不是什麼缺錢的人,但是就是看著你手中的錢心癢,想要吃紅。
不佔你一點便宜實在說不過去。
還有遇過沒什麼事也要借個二十萬的,説不借這傢伙後來直接翻臉。
奇怪,要錢不會自己賺嗎?A別人的錢、卡人家的油比較香嗎?
但這麼巧,借錢的都剛好是這個20~30萬這個區間數字,難道社會上借錢還有個公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