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我查了一下最新版法規,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除役。
所以我已經除役至少五年了。
我個人對於目前當下臺灣社會現實環境的認知,
會認為關於「反共」這件事,可以形容為:
網路上萬人響應,領槍(帶去前線專用的槍)現場三人到場,
然後會發現一票網路上嘴中共嘴很大的某些臺灣酸民,
人人舉手搶著要去做後勤工作。
我個人服義務兵役的階段是後勤補保業務
(身掛彈藥補給兵,但實際上接了二級保養廠補保業務士的工作),
如果照專長指派的話,我是做後勤就是了,
(但理論上還是要把補給彈藥搬運到第一線給步兵)
沒照專長指派的話就到時看著辦。
不過還是繼續老話,現在的臺灣社會真的也不必武力解放了,
在「文化的層面」花費個三十年,
自然就可以把整個臺灣社會給溫水煮到熟,
也已經是現在進行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