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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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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7
引用:
作者gdrgdr
農地魚塭種太陽能,開案時就要交回收金給地方政府
理論上回收報廢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只是地方政府10幾20年後拿不拿的出錢是一回事
有可能早就花光,兩手一攤要中央處理
也有可能20年後環保標準提高,當初收的錢不夠處理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魚塭太陽能回填土是啥
要等拆掉太陽能挪做它圖時才要開獎
到時搞不好比新竹球場大密寶還精彩


這篇新聞說是環保署成立的模組回收基金,
不是地方政府收的。

https://technews.tw/2022/03/02/solar-panel-recycle/
引用:
為了避免太陽能板在多年後成為令人頭痛的廢棄物,經濟部已設立太陽能模組回收機制,規範設置者預繳交模組回收費用(1,000元/瓩),納入環保署成立之模組回收基金
舊 2023-03-06, 09:53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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