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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g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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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LeeMichael
現在一堆農地改種電,已經有一些沒到三年看起來有損耗了 ...

我想就如同你說的,過幾年後,搞不好不要一兩年,新聞就會開始講沒有維護良好的光電場所帶來的問題。最後都不了了之,就剩下一堆廢棄的光電設施在土地上,或者改做他用又是另一個炒地奇蹟。我不反對光電的運用,但我真的覺得,這只是輔助,而且應該優先考慮用在屋頂,不是第一個腦筋動在農地、養殖業與台糖土地。


農地魚塭種太陽能,開案時就要交回收金給地方政府
理論上回收報廢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只是地方政府10幾20年後拿不拿的出錢是一回事
有可能早就花光,兩手一攤要中央處理
也有可能20年後環保標準提高,當初收的錢不夠處理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魚塭太陽能回填土是啥
要等拆掉太陽能挪做它圖時才要開獎
到時搞不好比新竹球場大密寶還精彩
舊 2023-03-06, 09:34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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