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NCK
你有興趣就給你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推廣,
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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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1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
院授發資字第1071500579B號 令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建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機制,提供具有我國國籍或持有我國居留證者於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以下簡稱參與平臺)就我國公共政策提供創意見解或政策建言,
及透過附議過程,形成共識,並提供機關研訂重大政策、法規草案,或於執行重大政策時,
將該政策或法規草案開放討論,徵集各界意見,協力擴大施政量能,特訂定本要點。
七、附議:
(一)附議者資格︰具有我國國籍或持有我國居留證者得利用多元帳號登入,
並以手機號碼進行一次性認證後進行附議。
(二)
提議應於六十日內完成五千份附議,始能成案。
(三)於達到前款所定成案門檻資格之次日起,由參與平臺管理機關通知提議者及權責機關;
權責機關應即依第八點規定進行回應。
(四)提議者於提議成案前得隨時撤回;成案後不得撤回。
撤回之提議,移至參與平臺專區供查詢。
(五)附議方式以點擊附議功能鍵累積附議數。參與附議者得表示意見,且不得取消附議。
(六)附議過程中,開放留言;權責機關應適時關切附議進度。
(七)已進入附議程序之提議,經權責機關確認其內容非屬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之業務者,
應通知參與平臺管理機關;
參與平臺管理機關應敘明理由後,移除該提議,並通知提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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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能力不足能有如E大訂定政策的能力,小小鄉民還在等E大循[
公僕系統]推廣的[政策白皮書]好來附議(1/5000);
不知E大請託哪位委員呢?
PS.
高知識分子的E大記得與[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技術人員尋回帳號密碼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