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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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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常常有人會覺得我國檢察官、法官都沒有社會經驗。

以我國目前通過司法官考試,至少需受訓實習二年,才會被派任擔任法官或檢察官的工作。
而且也不會每個法官、檢察官都是新分發的,各地院檢裡面已經擔任十幾二十年的法官檢察官比比皆是,到底是哪裡缺乏社會經驗?

跟國外比起來也沒有差很多呀,國外的月亮比較圓嗎?
舊 2023-01-31, 12:55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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