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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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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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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又見阿鳥
路權申請的權責單位是...警察局.....
而且..還免費

標準是一次只能申請2天....要七天前申請
那..棚子一擺七八天是怎麼過的?
分四張單啊

你覺得警察局會擋這種路權申請嗎?
地方有力人士送單...喪事封路...
搞不好警察局長,市長,院長,總統都要去捻香....所長你要擋單嗎?

以前也有選舉造勢活動搶路權的新聞......
我前面有說了..用錢來解決
租越久,價越高,要擺七天...幾十萬...
選舉,兩三人要搶...出前標時段啊,價高者得

火葬場周邊會有禮堂出租的需求
搶不到時段的,自然就會簡化喪事流程


所以該立法禁止喪事占用路權啊

婚喪喜慶都禁止

長這麼大 也只吃過一次流水席在台南 20幾年前

若不是我丈母娘是台南人

我應該終其一生都沒機會吃路霸的流水席

舊 2023-01-17, 02:07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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