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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hs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87
引用:
作者chenyuan
大家好:

小的父親說他不欠我這筆錢,但要我每個月給家裡一筆錢,逢年過節另外加(金額不明),算是對家裡有責任。對法律、稅務這方面不懂,請問要怎麼給,才能證明有給呢?

目前是給現金,怕事後忘記,恐有爭議;所以想用銀行轉帳,才有記錄。
我跟家裡拿銀行帳號,給的卻是我媽的郵局帳號,沒有我爸的(我媽的存摺、印章是我爸在保管)。

若用手機銀行轉帳的話,備註欄要寫什麼才好呢,直系親屬扶養費、扶養費……?
怕我爸看到,嫌名稱不好聽,要求把備註欄去掉或改為直接給現金。這樣一來,查不到記錄,那會不會又被視為沒給?

若用銀行轉帳給我媽,報稅時,會不會被視為沒給我爸?

請問大家的意見,大家都是怎麼作的呢?


你們是父子嗎.........

聽描述,怎很像是債權債務的關係.......

如果你是怕以後被告未盡扶養義務.....基本上有轉帳的話,都能拿出來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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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只是減少人的工作,或提昇工作效率
更重要的是你對要做的事情到底有多深的了解
沒有足夠了解自己的問題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
巨人依然是巨人
山頭往往不是目的地
你不僅上山白費功夫下山還要重新迷路一次

舊 2023-01-16, 12:51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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