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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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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4
引用:
作者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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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務的鬼話還是算了吧...


那內政部的鬼話呢
三、為推動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本部已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7條之6明定無障礙停車位檢討規定,屬適用範圍者應依規定設置,該無障礙停車位係通用概念,可讓身心障礙者、老人、兒童、孕婦及暫時性受傷者等人員方便使用,非僅限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其管理模式與需持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始得停放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有別。 四、故無障礙停車位如屬依法設置之法定停車位者,依本條例規定為共用部分並得約定專用,與一般法定停車位無異,並未限制選配銷售之對象。....
前面就說過這是一個無法執行的法律,一無罰責,二是台灣不喜歡警察介入私人財產,三可自由買賣
還不如澳洲,什麼婦幼優先車位,哪需要什麼證件,你能拿出嬰兒推車,有小朋友坐在上面就可以用

至於樓主提的問題....基本上公司只要把手上的無障礙停車位轉讓給公司老闆持有,就讓你連情緒勒索都很難...真的在乎,不如專注於整個職場動線,是否對有障礙的人士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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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23-01-05, 03:24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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