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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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snow
沒辦法, 你公司之前還有位可租就算不錯了. 我腦補八九成企業沒有停車位給員工使用.
要我是業主花錢買停車位買到"無障礙停車位"也若也只能給殘障人士停, 不然就會被檢舉, 我一定很嘔!
為了法規雇用殘障人士 又要小心呵護.. 真是打壞一鍋粥.
公司要遇到很懂權益的殘障人士的話, 真應該把這四個無障礙車位叫大樓管委買回去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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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車位的確是給大樓統一出租給身障人士比較好管理。
其實台灣大樓管理還非常落後,日本建商蓋完大樓後不能一走了之,而是要持續管理到重蓋,重蓋後繼續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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