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聲說
我和老婆都是從小就從南部搬上台北
她小學在台北念,我是國小畢業時我哥要考建中才上來
不過我老爸在我還沒出生前,就已經在台北買房上班了
我的喜宴,台北辦一場(雙方主場)、嘉義辦一場(我主場)、高雄辦一場(女方主場)
還有訂婚就近在家附近的餐廳,我出錢
大小聘幾十萬我拿得出來,事後大聘退給我,小聘給老婆
喜餅和大餅都幾十份,不夠再買,也是我出錢
台北喜宴,除了自己的桌數,我也貼主桌和女方兩桌,禮金是看客人給誰就歸誰
嘉義我自己出錢、高雄女方出錢,禮金就看誰主場各自收
這是一開始就講好的
現在我的存款和薪水我都交給老婆
老婆會看我皮夾,少了就會補給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