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ING FENG
對賺錢快的人來說.
可以用錢解解決的事,真的不是事.
不知有沒有到50萬,光我養一個大女兒到18歲,光付的保險費都超過50萬了,不要談任何其他費用.
養一個小孩到18或22(大學畢業),要花多少錢可以算一下(最少都要7位數).
然後直接跟別人移民走了.
1.無法盡孝道.(陪陪父母都算)
2.無法供養父母.(每個月拿錢回家)
....
說真的,女的要"金錢自由",不要"煩到男方",至少要出社會8年以上(這之中每個月給家中至少1萬元),這不是一定要做的,但這是道義上最基本要做到的(拿人家多少,還人家多少).
接著有存下來的錢,可以對於"父母的要求"自己拿錢出來,那都煩到不到男方了.
PS:不應該把人比做一個物品,但講難聽一點,你要拿走一個價值百萬的商品,付個幾十萬不為過吧~不想付,跟搶沒二樣.
我是父母,我會想付你50萬,然後放了我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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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ndry2002
這點是K大想不到的
他認為跟女生在一起過生活
是兩個人的事情
要怎麼辦婚禮是K說了算
但是站在父母的角度 我是認同虎大的
我只能說K大女友很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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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以現在到處流傳的網路風向就是
女方要這些=賣女兒
只想要錢~把女兒當搖錢樹~老舊父系社會思維遺毒之類的
所以每每吵聘金問題在網路上女方通常弱勢
但在現實人對人談這個當然就不是了
不過只要不是女方家裡很需要這個來源(確實有些家庭在女兒出嫁前再開支上也仰賴到女兒收入)
我也是傾向不要太堅持這個
畢竟大家都同意現在年輕人生活不容易
多留點資源給新人是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