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去年4月12日的中國海關總署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
『第七條 下列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由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向海關總署推薦註冊:肉與肉製品、腸衣、水產品、乳品、燕窩與燕窩製品、蜂產品、蛋與蛋製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餡麵食、食用穀物、穀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干豆、調味料、堅果與籽類、乾果、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第九條 本規定第七條所列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應當自行或者委託代理人向海關總署提出註冊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並不是糕餅類不在18類裡面就不能申請或是一定要用包餡麵食申請啊
第九條就跟你說其他就自行註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