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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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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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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後來兩人轉換跑道學習法律,目前兩人已經取得律師資格,也在同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

應該是
執業後第一件官司....替自己打官司


重點應該是以後法官可能一個案子要對上兩個行事風格卻又不同人的律師
應該會很燒腦....
舊 2022-12-07, 11:5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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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