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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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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althfirst.
之前沒說清楚
是可以重複租賃的
就像圖書館借書那樣
可以重複借
不是一個人一輩子就只提供一個月免費租賃
歸還時沒人要租
可以續租
一個月只不是讓資產被霸佔而已
就像圖書館的書有期限
機車一次租賃期限最長能是多久
半年? 1年?
可以再評估
基隆19~44歲的十多萬青年想用都用得到
我認為這樣相對公平

免費提供機票
免費提供旅館住宿
也不是使用完就拿到一台飛機、一間旅館吧
既然只是說到「免費提供」
就還有解釋的空間

我不知道謝國樑怎麼想
到租賃方案
我認為還能接受


那太好了,
五萬臺電動車,租賃一個月一期。

每週要處理一萬兩千台到期續約,
車況檢查(不然有人說毀損什麼要賠錢),總是要檢查吧。

台灣租車服務,車子出租前應該也要檢查吧。

哇這比送還要貼心服務。

每個月這樣作,4s店要幾百家才夠?
     
      
舊 2022-12-02, 09:50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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