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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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86563
引用:
市議員楊實秋接獲檢舉,指台哥大進駐台北文創大樓事業體包括行動商務處、客戶開發聯繫處、加盟處、經銷處、行動行銷處、北區業務處、品牌管理與客戶溝通處等,不勝枚舉,「這些電信產業跟文創有何關係?只因為它有錢付得起嗎?文創園區怎麼變成財團營運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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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案的訴求是要專區專用。
那現在台灣大哥大的總部在那?
111 年 7 月21 日登記變更的資料還是在菸廠路 88 號 12 樓。
總部有沒有搬,沒有。
柯市府說追回 3.5 億結案。
這做法就是在打臉一開始的訴求。
「只因為它有錢付得起嗎?」
「但是他給的錢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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