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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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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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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是接受度以及標準拿捏, 沒有完全一絲不苟的, 跟企業也沒有關係.

我舉例好了, 開公司車突然肚子餓了, 順路停下來吃點東西, 算違規嗎?
還是只有繞路去買一下自己要的東西, 跑自己的行程, 才算公器私用(車&時間)?

... 還是這兩個都算是超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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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我自己當例子, 幫公司做到物超所值, 主管真的是找項目幫忙加獎金.
(從認識這間公司, 到後來實際上進來做, 都十多年了, 自然能分辨他們標準)

國門開放, 我買了高爾夫球袋跟小東西(譬如球)幫主管煥然一新, 這也算違規了?
(我自願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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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時不時買咖啡給陽傘, 掏腰包請他們整個部門(避嫌), 都踩線了?
還是算個人色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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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就有人性, 即使如我, 免不了做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 看大看小, 看多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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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只能說, KP算很好很好了, 屌打"所有"其它縣市首長.
不是他受不受歡迎, 不是他是否當選, 道理等同我欣賞33.

有準備, 資料純熟, 對誰都會回復諮詢, 事情處理相對"非常透明."
你找哪一個跟他們比的? 就算是第二名都差這兩位太多太多.

如果他們倆個是60分, 第二名才20分, 第三名5分的概念.
(其餘人負值)

不好意思, 我說話就是這麼直白. (第二名給我不認為是那位太極高手)
舊 2022-11-30, 05:40 P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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