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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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OLDHAN
我就是因為看了前因後果才敢批評
大巨蛋從發標就疑點重重 對於容積率的解釋 對詢標廠商回答就大不相同
回覆A廠商 公告中的樓地板面積是指所有可興建的樓地板面積上限
亦即停車場、機電設施也包含在內 剩餘可用的商業面積1-2萬坪。
但開標前夕 回覆遠雄的答案卻明確說明 樓地板面積是指法定容積,因此免計於容積的停車場機電設施都不算,所以供商業使用面積可達6萬坪。
所以最後僅有遠雄投標。
投標後與北市府的重新議約都是因為自行更改協力廠商,已與合約不同當然需要重新議約
,重新議約過程中問題重重,更有趣的的議約過程還能把原本合約中有的權利金給議到不見。
柯文哲指的誤判影響的只是停工時間長短的一些經驗或技術問題
例如當初林為洲堅持的逃生模擬參數,事後被原廠認為是不合理的設定 等等
李述德都被判刑了 大巨蛋是不是弊案根本不必多說
老實講 柯P當初選市長時要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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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快25年,政黨也輪替過了,這張圖依然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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