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因為看了前因後果才敢批評
大巨蛋從發標就疑點重重 對於容積率的解釋 對詢標廠商回答就大不相同
回覆A廠商 公告中的樓地板面積是指所有可興建的樓地板面積上限
亦即停車場、機電設施也包含在內 剩餘可用的商業面積1-2萬坪。
但開標前夕 回覆遠雄的答案卻明確說明 樓地板面積是指法定容積,因此免計於容積的停車場機電設施都不算,所以供商業使用面積可達6萬坪。
所以最後僅有遠雄投標。
投標後與北市府的重新議約都是因為自行更改協力廠商,已與合約不同當然需要重新議約
,重新議約過程中問題重重,更有趣的的議約過程還能把原本合約中有的權利金給議到不見。
柯文哲指的誤判影響的只是停工時間長短的一些經驗或技術問題
例如當初林為洲堅持的逃生模擬參數,事後被原廠認為是不合理的設定 等等
李述德都被判刑了 大巨蛋是不是弊案根本不必多說
老實講 柯P當初選市長時要打五大弊案 我就講過了 國民黨貪腐了幾十年
想從合約上能找到問題的機率本來就不大,但至少別讓這些人認為可以恣意妄為
就像新竹像新竹棒球場560萬預算開幕活動跟一些節慶活動標案 都丟給毫不相干的
國小代辦,的確合法,但根本上就是很奇怪的作法 國小有能力有人力去辦這類活動??
標案結標到開幕不到一個月 投標廠商投標金額又跟標案金額一模一樣,會不奇怪嗎?
雖然合法 但正常人都會懷疑市府想利用議員幾乎不太會去監督國小的因素所以這樣處理的嗎?如果什麼都因為政府一句合法就默不吭聲 那這國家只會愈來愈奇怪
引用:
作者sclee
閣下似乎對大巨蛋的前世今生不太了解?
當初遠雄三次被前前北市府解約,因為換了協力廠商違反合約
是遠雄去中央工程委員會申訴,才敗部復活
興建過程中更改施工圖以及合約內容是否圖利,又是另一個問題
柯上台時打成五大弊案之一
他本來的做法是,再跟遠雄談判,各退一步容積再砍
然後權利金加碼
遠雄認為郝市府時代,因為監院糾正案,郝市長已經砍了
遠雄不肯讓步
柯市府就祭出一個非中央法定的安全標準,就是那套日本軟體
不符合就不給過關
市府跟遠雄一直僵持,中間官司你來我往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柯P的專訪
他有次承認自己對大巨蛋案,最早時期是誤判
聽從工程出身的副市長及都發局長的建議,才會糾纏這樣久
後來這二人也離職了
留下的問題當然難解,到今天都擱在那裡
加上他跟中央鬧翻了,又怎會放手讓大巨蛋成為他的政績
柯P如果不是早期誤判,以為大巨蛋可以像三創,富邦文創
找大老闆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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