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這樣說:
唐氏兒不是用眼睛就能輕易判斷的~
在確實不知道狀況下~
你很難要求人給你什麼"特殊待遇"
但店家也實在不應為了40元出動報警
你東西還沒給人家 人家也沒欠你啊...
不要說今天人家有問題 就算是沒帶錢或不夠的 你也會遇到同樣問題
為了這點數目 需要在第一次就報警處理?
再來對一個小孩大呼小叫 甚至已知對方是罕見疾病還跟人家母親槓..
確實有點過份
除非你判斷對方是慣犯或找碴的...(不管孩子或母親)
不過後面母親的作為也同樣過火了點
責任並不在小孩身上 而是你啊
如果你認為小孩天生殘疾需要人家特別看待
那麼如果讓他出門(也許是必要的 盡量訓練小孩自立能力我支持)
你就給他掛張牌子 讓大家知道多注意包容一點
這點我覺得包括一些精神官能病患 或失憶症等也許也需要...
不能說你又怕人家貼你親人標籤 又要人家給你特別待遇
這就說不過去了 畢竟這不是眼盲或行動不便 大部份人可以輕易判斷...
等大家習慣面對這類精神官能異常人士 自然就不需要特別標出來注意
但現階段也只能如此...
既然你敢放你兒子出門去"見世面" 就要有心理準備 他一定會遇到這類事情
如果今天換成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 被你兒子撞一下 就拿起刀子砍過來
你難道不會怪這位老兄的母親 沒讓大家知道他兒子很危險?
如果人家母親說我兒子平常好端端 就是你兒子撞一下就想捅人刀子
這樣又要怪誰?
然後人家也比照你的手段 到處發傳單讓你們家"出名" 這又如何?
我覺得你若打算讓你兒子"見世面" 這種事早晚會遇到 老闆絕對不是最後一個
但如果你不覺得該讓你兒子面對這社會現實反應 你應該在兒子身邊
而不是強求這社會要怎善待你兒子 因為人家真的不知道...
試問台灣有多少人知道 面對類似精神官能問題的人該如何處理? 叫警察很正常啊!
認清現實 彼此體諒 才是這類社會紛爭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