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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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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傳說
我要是家長
會像事主爸一樣
向店家付完錢
事情早就結束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別人願意體諒、幫忙是美德不是義務!


+1

我們常希望人人跟我們一樣理性

但事實往往不是這樣

店家為了40塊大怒是有一點過頭

但是後續報警是他的權利

雙方其實在警察的調解下也已經告一段落

搞不懂母親這樣氣噗噗是怎樣

 
舊 2022-11-11, 04:21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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