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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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der
這類疾病都會希望訓練到可自主生活的程度,畢竟人生無常,誰知道可以幫他們到什麼時候
唐氏症也是有程度上的差異,不是所有唐氏症都是像街頭賣餅乾那類
他們在應對上,也許已經訓練到可應付一般情況,但像沒帶錢的這種
已超出他們可應對的範圍
要說編故事?那就是實際發生的事,何來的編故事?
惹事?惹了什麼事?身上沒帶錢付,就這樣而已,一般人大概就馬上跟老闆商量怎樣解決
如果是沒什麼購物經驗的小孩,很可能就是會像那樣講不出話
老闆態度不佳一定有,不然周邊居民等,會出來聲援
脾氣壞是一回事,搞上事,只能說自找的
看不看的出那是唐氏症,很難講
很可能多數人印象中的唐氏症就是那些樣版外觀
但應對上的異常,其實是可以感受的到,那能不能從那份異常發現他的特殊身份
所謂的目擊者等人,看來是沒那份心,包含警員在內
整個事件中,沒人是無辜的,強硬態度硬碰硬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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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就跟精障者能不能上街有點關聯
殺小燈泡的王景玉
就是吸毒吸到铿到
已經是精神障礙 那該把他關在房間裡嗎?
還是精障或唐氏症小孩都要有家屬陪伴才能上街呢?
若是無法處理好事情的唐氏症寶寶
三天兩頭去買東西就忘記帶錢
那做生意的商家都要包容嗎?
今天是買40塊的東西忘了帶錢
下回是4000塊無法退貨商品時 那店家就該自認倒楣嗎?
我們都希望這是一個多元且包容的社會
但是有些這類家屬就是喜歡把這社會成本讓其他人來承擔
這對一般大眾公平嗎?
家屬一方面希望大家對待唐氏症寶寶當作一般人
出事時就又拿唐氏症寶寶名稱當擋箭牌?
店家跟一般民眾不會太委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