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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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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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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啊...

我朋友是律師(或者說超級遠親...) 閒聊的時候有說過.

外遇的說另一伴沒有滿足自己心靈層面的需求.
偷竊太嚴重被家人揪出來說沒有滿足到物質的需求.

有時候聽他們的故事, 似乎真的就是他們被不好的對待了.
但, 仔細想想...

那不能離婚後重新找對象嗎?
不能搬出去找個工作嗎?

或許, 過度糾結於情, 是因為理法不容? 但不否認, 情, 影響力最大.
很多人做事情或判斷, 都是一時衝動, 至少, 也都有偏好/立場.
=> 這都是, 情.
 
舊 2022-11-11, 05:56 A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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