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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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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屈辱這個說法很微妙, 我遇過一個偷拿公物(紙筆)被抓包的人說她受到屈辱.
... 做錯事情, 而且被大家知道, 是一種屈辱, 所以以後真的別做了, 很丟臉, 知道嗎?
當然, 我也認為不要繼續去撕裂對方傷口是一種美德, 但這不抹滅對方做錯事情才是主因.
紙筆根本不值幾個錢, 但犯罪看的不是金額的大小, 而是動機.
唐氏症我晚點再去了解這是什麼疾病, 但這父母放任絕對問題很大.
或許這樣說有點吹毛求疵, 但可能一個人用餐很閒, 會注意到有些父母會"唆使"小孩.
去拿什麼, 多拿一點, 櫃檯的糖果, 餐巾紙, 什麼稀奇古怪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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