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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台北!陳時中:責任來,我就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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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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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莫爺
密錄器應該要用特規,也就是執勤員警無法做刪除動作。
感覺目前是任意員警都能做刪除,才會出現只要對員警不利的影像,通通沒有影像。
身為執法人員竟可以隨意滅證,警界腐敗可想而知。
你講的這種特規密錄器沒有用啦
忘記拿起來配戴
這不就解決了
科技產生的問題
有時候能用最原始的方法解決
懲處?
今天記個小過
明天兩個小功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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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09:09 AM #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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