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5
PS. 補充, 不喜歡聽的人請自行跳過.
說拖人下水也未必正確, 下水有兩種: 一種是自願, 一種是不願但凹不過關係.
其實說真的我也看過超多例子是人本身貪, 想著如果對方成功了...
不過這種人通常也不會輕易拿錢出來, 多半會想要幫忙做就好, 懂意思了?
這就回到樓上網友說的, 這該算薪資? 還是算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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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體驗的不是吃鐵飯碗, 就是大大小小自行創業過, 走兩大極端的大家族.
以及物以類聚後, 許多認識的類型 (不過其實父執輩居多, 我這代鐵飯碗不少).
但也不是沒有微創(加上網路所以成本低, 只是囤貨在家裡之類的).
所以對於這類的事情看了不少... 只能說, 不要貪, 但如果要幫忙或去做, 不要過度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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