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a
中華民國成立時。領土不包含台灣澎湖等。
日本放棄台灣澎湖時,並沒有説要給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只是代為受降並代管。
一個退位的總統可以跑到一個島上説「復行視事」,
屁啦!離職的CEO可以宣稱「復行視事」就又變成CEO嗎?
中華民國國旗是「五色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是不正當形式換掉的假國旗。
國歌當然也是假國歌。
一個黨開個內部會議就可以決定什麼是國旗什麼是國歌;沒經過民意代表投票表決,該承認合法嗎?
「⋯民國26年(1937年)6月3日,第五屆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45次會議通過以黃埔軍校訓詞為中華民國國歌,6月16日中常會發函至通知國民政府。⋯」
一群傻人,人家説是國歌就是國歌,説是國旗就是國旗,説是國家就是國家。
麻煩動點腦,人家叫你吃屎你就吃的好高興,還要拼死捍衛吃屎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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