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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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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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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通姦除不除罪,並非重點

而是台灣男人的觀念問題

提到周慧敏,想到我們這一代流行港星

印象中他們很多離婚再娶嫩妻

洪金寶娶港姐,林子祥娶葉倩文

還有一個導演兼演員岑建勳,可能很多人都不認識

他也是跟港姐外遇,離婚再娶港姐

還有很多...一時就想到這幾位

問題是元配也沒有出來哭到一把眼淚把鼻涕

離婚後分到財產,帶同自己的小孩移民

本來就是夫妻情感不再,不管是否小三介入

反正無謂勉強

該給的都該足,大家好聚好散

台灣有錢人既想玩,又不想分財產,元配才會需要通姦罪作為武器

香港分財產是法律規定的,不然你看願意分?

台灣法律規定沒那麼嚴苛而已,你看美國更厲害,直接婚前協議書.
     
      
舊 2022-10-06, 10:48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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