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drgd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引用:
作者msnow
也有記過啊, 但我個人認為申戒就夠.
真的該學學美國, 一人警戒, 一人問話, 証明身份. 不配合的話管你是不是嫌犯就揍下去.
不配合, 揍下去錯了嗎?
不否認可能會有同時有兩位爛警察爛用職權. 但在極少數.


警察沒穿制服沒出示警證件表明身份亂打人只要警告?
你的法治標準和我的差很多,這案件是兩個陌生男子把你圍起來問你的個資
會給的腦袋有問題吧!
舊 2022-09-27, 12:17 P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drgd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