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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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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msnow
也有記過啊, 但我個人認為申戒就夠.

真的該學學美國, 一人警戒, 一人問話, 証明身份. 不配合的話管你是不是嫌犯就揍下去.
不配合, 揍下去錯了嗎?


因為黃字沒有做

所以錯了...

有做到,申誡就好

沒作到,連記過都嫌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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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圖
舊 2022-09-27, 11:33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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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