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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國賠是一件事,犯錯的警員個人也必須承擔責任,又不是第一次發生。


也有記過啊, 但我個人認為申戒就夠.

真的該學學美國, 一人警戒, 一人問話, 証明身份. 不配合的話管你是不是嫌犯就揍下去.
不配合, 揍下去錯了嗎?

不否認可能會有同時有兩位爛警察爛用職權. 但在極少數.
舊 2022-09-27, 11:23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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