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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9
引用:
作者sclee
你可以去試試看
在監獄門口放鞭炮
如果沒有違法,獄警及保全憑什麼去制止?

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要申請許可的
不是你想放就放


看了一下條文,要申請的是例外許可(第 6 條)。
第 4 條條文內已明文禁止的區域沒有提到監獄。
另外公告禁止區域有那些就沒查到。

臺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100.09.06制定)
https://law01.tainan.gov.tw/glrsnew...spx?id=FL062720
引用:
第 1 條
為加強爆竹煙火施放管制,以維護公共安全及公共安寧,依爆竹煙火管理
條例第十七條,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 2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南市政府消防局(以下簡稱本局)。


第 3 條
爆竹煙火禁止施放之種類,由本局另行公告之。


第 4 條
國有林班地、森林遊樂區、醫療機構區等基地內及經本局公告易生危害公
共安全之區域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第 5 條
施放爆竹煙火應依其產品使用說明及限制進行施放。
飛行類及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應垂直對空施放。但特殊民俗活動等依
第六條規定經本局例外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 6 條
施放爆竹煙火應受第三條至第五條禁止或限制者,得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
放爆竹煙火目的、時間、地點、數量、種類、來源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
資料,向本局申請例外許可,經本局發給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
前項例外許可申請人,應負施放安全之責。
蜂炮炮城之施放,應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許可,並禁止使用主體以塑膠體製
造之飛行類一般爆竹煙火。必要時,本局得派員檢查。


第 7 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D0120005
引用:
第 15 條
下列場所及其基地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一、石油煉製工廠。
二、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
三、儲油設備之油槽區。
四、彈藥庫、火藥庫。
五、可燃性氣體儲槽。
六、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
七、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
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與前項各款所定場所及其基地之外牆或相當於外牆之設施外側保持一般爆竹煙火所標示之安全距離。
舊 2022-09-21, 01:2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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