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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46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之前那個上司, 只願意在展覽時期, 高級場合與用餐環境, 做任何種類的事情.
這是用直白的說法, 有Hyatt不會住Holiday Inn, 即使開車多半小時(有司機).



看到這邊我要補刀一下:
有些公司或事務所,這叫行政待遇級別,
就算你自己願意住便宜的替公司省錢,
還得考慮公司内外形象方面的問題。

我遇到過不少公司有這種規定限制,
比如出差至少必須安排四星級酒店,
寧可每天通勤兩小時也不能住縣城。
舊 2022-09-20, 11:37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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