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CVincen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gmickey66
ps:我同事說一個親身經驗:他住的大樓有一位住戶因為停車問題和管委會看法不一致
連續7-8年檢舉社區內消防設備不符或帳目不清,導致每任主任委員都要上法院

消防安全規定又不是年年改,而且事關眾人生命安全,本來就應該符合規定,不是嗎?
常常就是有住戶嫌醜,消防檢查完以後就亂改,改成自己爽(方便行事),但是違反安全規定的樣子!
沒事就沒事,有事,誰被燒死誰倒霉…
讀書時去工地打工,消防檢查前,工地監工就拿清單叫我們工人把所有消防設備項目弄成
規定的樣子。等檢查完,又弄回業主要求的樣子…業主最大!(反正到時候失火是業主倒霉,他們高興就好!除非未售出,否則沒有一間不改成違規的……)

參考 ktv 大火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A4%A7%E7%81%AB
引用:
台北市消防大隊第三大隊長王正雄表示,檢查整棟樓的消防警報相關系統後發現,包括排煙、灑水、消防警報、住警器、廣播系統等5項消防設備全部都被關閉,痛批「這是嚴重的人為疏失,也絕對違法,相關單位絕對會究責」,並且有未申報「一邊整修、一邊營運」的情況。[10][11][12]。

此次事件成為民國85(1996)年《建築法》修正以來,最嚴重的公共安全事件[10][11][12]。


這件事害得全台北的大樓都要認真消防檢查!每年!
(可能也因此挽救不少生命?)

至於帳目,本來就應該公示讓所有住戶檢視,帳目不清不就是挖洞讓自己跳?
舊 2022-09-19, 08:51 P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CVincen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