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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安全性設施損毀,社區管委會不修繕,有其他方式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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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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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組成,每年至少應召開定期會議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召開臨時會議:
一、發生重大事故有及時處理之必要,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者。
二、經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以書面載明召集
之目的及理由請求召集者。
所以你現在要做的是能不能找到五分之一以上的所有權人同意召開臨時所有權人會議
你們才8戶,所以只要再找到另外一戶同意就可以請求召開臨時會議
2022-09-19, 11:1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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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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