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不想再回你的,不過,任何事情都有正反兩面,有人要統一,有人要獨立。
你覺得你的觀點是多數?那我問你,我的觀點是少數?
解決問題的方法就已經告訴你:請你自已自費自力創造自已的標準,並且讓你自已的標準成為CNS國家標準。
UNICODE從1.0到7.0都是這樣幹的。
自從電信字碼格式規範從UTF-8擴展成UTF-16以後,很多「主要是美國」的電腦從業人員就開始主力推動UNICODE字碼規範。
電信字碼格式規範規定且定義了16位元「或是到達32位元」的字碼傳遞方式,然而,要用那一套字碼依然沒有定論。
所以,UNICODE的誕生就補上了這一塊。
你說你要闡明你的訴求,這是沒有問題的,你唯一的問題就是,你的做法跟執行及實踐的方式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