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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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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FLYFLY4
整個網路環境,我所論述的觀點,我不是第一個這麼認為的,
我也不是唯一一個這麼認為的,
基本上都是我曾經瀏覽過前人的某些觀點,
我很認同,我在我個人能力範圍內的網路世代環境,嘗試去擴散這些前人的觀點。

前人觀點論述範例再提:
關於「視頻」
為什麼不該在台灣用-視頻-一詞-
https://medium.com/tenzblog/為什麼�...詞-c0f570191524

台灣所謂的字詞滲透?
關於「舉報」
https://www.pincong.rocks/article/18702

只是因為我的論述寫得比較集中,
所以我被不認同這些觀點的人挑出來集中攻擊罷了。
臺灣社會,我在我一個老百姓有限的能力範圍內,
我就盡量去試試看能在體制內做些什麼,
也已經做了些什麼。
政府機關這部分,他們雖然龜到不行,但十年下來進度至少不是零。
表示我繼承自前人的觀點,多少還是有被體制內當一回事。
我的認知,我自己搞標準不實際。...


本來是不想再回你的,不過,任何事情都有正反兩面,有人要統一,有人要獨立。
你覺得你的觀點是多數?那我問你,我的觀點是少數?

解決問題的方法就已經告訴你:請你自已自費自力創造自已的標準,並且讓你自已的標準成為CNS國家標準。
UNICODE從1.0到7.0都是這樣幹的。

自從電信字碼格式規範從UTF-8擴展成UTF-16以後,很多「主要是美國」的電腦從業人員就開始主力推動UNICODE字碼規範。
電信字碼格式規範規定且定義了16位元「或是到達32位元」的字碼傳遞方式,然而,要用那一套字碼依然沒有定論。
所以,UNICODE的誕生就補上了這一塊。

你說你要闡明你的訴求,這是沒有問題的,你唯一的問題就是,你的做法跟執行及實踐的方式就錯了。
舊 2022-09-16, 02:21 AM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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