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網路環境,我所論述的觀點,我不是第一個這麼認為的,
我也不是唯一一個這麼認為的,基本上都是我曾經瀏覽過前人的某些觀點,
我很認同,我在我個人能力範圍內的網路世代環境,嘗試去擴散這些前人的觀點。
前人觀點論述範例再提:
關於「視頻」
為什麼不該在台灣用-視頻-一詞-
https://medium.com/tenzblog/為什麼�...詞-c0f570191524
台灣所謂的字詞滲透?
關於「舉報」
https://www.pincong.rocks/article/18702
只是因為我的論述寫得比較集中,
所以我被不認同這些觀點的人挑出來集中攻擊罷了。
臺灣社會,我在我一個老百姓有限的能力範圍內,
我就盡量去試試看能在體制內做些什麼,
也已經做了些什麼。
政府機關這部分,他們雖然龜到不行,但十年下來進度至少不是零。
表示我繼承自前人的觀點,多少還是有被體制內當一回事。
我的認知,我自己搞標準不實際。國家規範作出修正,更為實際。
我會認為既有的「國家規範」只要能再做出適度的修正,就幾乎完美了,
然後我就可以放心的拿這些國家規範,秀給我的那些混血兒姪子姪女看,
叫他們學他們父親/母親的母文字。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我真的建議你…
不要把你自已當成全世界。
當然我也沒辦法說我自已就是全世界。
看你自已怎麼想,如果你要CNS標準按你的要求執行。
那你不如自已自費自力去搞你的標準會比CNS快。
UNICODE人家也是這樣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