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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ll0227
從陳水扁開始之後總統清一色法律系畢業,這些人知法玩法,認為只要不犯法就ok
我個人認為法律僅是道德的最低線而已,而人應該奉行己力能及的高道德標準
每次看到這種,符合勞基法,或者我沒犯法,我只能搖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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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喊著不犯法,但實際上卻是喊爽視法為無物的
以廖老大來說,他說他的做法沒違反勞基法!但,實際上,卻是徹頭徹底的違法
解釋說資遣孕婦的過程,也是每一個決定都是違法的
壓根,他們這些人就只是把不違法放在口上說說而已,連法連是道德的最低線也稱不上
不違法,慣老闆習以為常的口號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