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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取財、殺人未遂、妨害自由、強盜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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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hsu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87
引用:
作者
Irvinson
當焦點全部集中在檢討被害人,於是沒人想問殺人犯,包括該殺、殺得好、死有餘辜之類,至於幾級謀殺、有無搶奪財物,那不重要。反正只有警方會關心兇嫌,老百姓檢討被害人就可以了。
因為大夥關心兇嫌也沒什用啊.....新聞報導,警方不是有說可能的死因了??
2022-08-30, 01:3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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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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