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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U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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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90
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旨在確保人民就通訊之有無、對象、時間、方式及內容等事項,有不受國家及他人任意侵擾之權利。 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 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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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2-08-20, 07:4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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