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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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阿諺
法條在我看來∼
反對者認為不能通過的原因應該是:
1.這個法條通過後,大概一堆假公關公司倒閉。
2.很多很多非常多的黨派群組裡面只會剩下:
早安,午安,晚安,假賽咩?之類的問候圖。
這樣說吧∼
要不是中國政府長期以來用那些需要中國政府錢與權的台灣人去做事,
政府不需要研擬這種法條。
看字面感覺上就像中國的文字獄!
實際上,只是把有特定目的言論壓制住,不讓其散播到一般百姓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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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公關公司:你是說1450塔綠斑嗎 還有那個美國教授
中國政府長期以來用那些需要中國政府錢與權的台灣人去做事:這個不否認本站就好幾個
特定目的言論:是3+11 BNT疫苗 快篩 抄襲 萬華黑洞 
這個由 誰決定可以不可以討論 
是讓公文黏黏的  小肉錘餅叔  8000翹房客
然後上屆就說好的" 礦業法"到底要討論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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