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強制臺灣民間社會一律使用國字標準字體筆畫規範是有些說不過去,強一般民眾所難。
但立法強制「所有的」中華民國官方 行政機構、教育單位、官股公司 等等 一律使用國字標準字體筆畫規範,
就是理所當然應該的了。
只要能夠做到並做好「所有的」官方單位一律使用國字標準字體筆畫規範,民間自然而然的就會跟著採用了。
引用:
作者Irvinson
光用喊的可能沒人會理會。
最好是像中共那樣,用法律規定應遵守事項,至少公開有強制標準、推薦標準及指導標準三類。但台灣並沒有硬性規定,不遵守也沒關係,甚至公家機關及國營事業也一樣,這就造成現在中共國標碼可能滲透的問題。
相反的,中共並沒有排斥台灣編碼,微軟的標楷體並沒有強迫得用中共國標碼,還是使用台灣的標準,但是宋體就必須得遵守中共國標碼,否則可能違法,也許是中共的法律有規定之類。如果台灣想要有標準,應有主管機關依法取締或執行法律,別用一個歡迎大家參考,本字型標準不具強制力,遵守也好、不遵守也沒關係之類,沒有罰則喔!
這樣的字型標準誰會想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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