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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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使用各式車輛不是必然發生事故,
當然發生事故可以被考慮,但重點應該放在檢討事故發生原因才能去避免,
而不是去想因為它必然發生事故,它一定傷亡嚴重,所以要限制...
否則若要照這邏輯,2輪車輛應該停止使用在各個地區和道路..
否則..別人能,你不能,這條路可走,那條路不可走這不就是歧視了嗎..
一直執著在因為二輪發生事故時很嚴重,所以對其做限制,
這不就和 不解決問題,"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車)"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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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論調更流於空談
事故發生的原因千奇百怪根本不可能完全一一應對
不用說在交通在任何領域的實務上都沒這樣幹的
只能針對常見&容易預想到的部分去做預防
反而應該把資源與時間留給意外發生時如何快速處置&降低損害
機車會大流行本來就與相對便宜行事有掛勾這東西就是低成本又低維護成本低持有成本
大幅犧牲安全性圖個人方便的交通工具
本來就極容易在經濟發展程度低的時候首先快速流行起來
然後一樣的話我還是再說
在民主國家放出去的權利是極難收回的
本來2輪出狀況時對乘員的保護就是極低如果真要以風險評估來看本就不該存在
(所以一些地方只能用強力取締違停 限縮可用路線 大幅提高公共交通網路密度等來慢慢降低機車用量)
但既然已經大量存在當然禁不了~但起碼可以避免這個族群進一步往其他路種擴散